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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思集

郭維雄 著作

蕭牆內的核廢水風波

福島第一核電廠,2007年。Credit: IAEA Imagebank, CC BY-SA 2.0, via Wikimedia Commons.

(此為2021年5月9日刊登於《自由時報》之〈南韓可以IAEA,台灣不行?〉原稿)

日本於四月十三日宣佈福島核廢水處理計劃後,南韓政府在一星期之間從抗議轉而同意加入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的監督機制,其外交部長在國會答詢時表示,日本「若遵循合乎IAEA標準的必要程序,首爾沒理由反對」。

四月底,許多南韓漁民在四月底海上示威,抗議的對象是日本,不是自家的外交部長。這些漁民真該順便航至台灣取經:數週來批鬥謝長廷的政媒人士自始強烈反對日本的排放計劃,這些人想必早已備妥論據,足以駁倒IAEA的審查報告

預定在福島排放的是一再過濾後又經稀釋的核廢水,其中無法去除的放射性物質主要是氚。早在四月十五日,劉振乾先生已在自由廣場指出,日本計劃排放的氚濃度符合國際標準,而且其總量造成的影響微乎其微,所以使用核電的台、韓、中都沒立場反對。可惜,內行人在講,有些人沒在聽。

除了氚,還有別的。李敏教授投書聯合報說,日本政府「宣稱排放水除了每升一千五百貝克氚外,沒有其他放射性核種」。其實,日本經濟產業省於四月十三日公佈的英文說明第十三頁腳註即已說明:再過濾後,留存水中的碳十四濃度不超過安全值的千分之一,其它放射性核種則稀少到可忽略不計。

那份說明的末頁列舉十二國的核電廠(共二十三座)的氚排放量,東京電力公司去年三月的評估報告亦有同類資料,兩份文件均提及台灣的核三。氚排放是技術上的必然,台灣的排放當然不可能是秘密。多年來,台灣各核電廠遵照法規「紀錄含放射性物質廢氣或廢水之排放」,每季向原能會報告「造成廠外民眾之劑量均遠低於法規限值」(按「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排放於水中的氚濃度應低於五千零七萬貝克/立方公尺)。任何人都可在原能會網站找到二○○四年以來的放射性物質排放報告摘要、近四年的報告全文,看到近年排放的廢水廢氣中有多少氚、鍶九十、銫一三七等等。

擁核反核在台灣辯論了三十多年,如今竟還有政黨智庫副董事長說自己沒聽說過台灣排放核廢水,還有人需要經濟部來證實!台灣民主尚待進步的空間於此可見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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